乘客高速上拉肚子憋不住,应急车道停车被罚?这些案例告诉你真相!
开车上高速,最怕遇到突发状况,而人有三急更是难以预料。要是乘客在高速上拉肚子憋不住了,司机能不能在应急车道停车呢?这个问题看似简单,实则争议不断,今天我们就通过几个真实案例来好好探讨一下。
案例一:大巴司机停车被罚,法院判了!
山东临沂的大巴司机老刘,在高速行驶时,一名乘客突然捂着肚子,脸色苍白,大汗淋漓,称自己腹痛难忍,拉肚子实在憋不住了,哀求老刘停车。老刘一开始拒绝,让乘客再忍忍,前面不远处就有服务区 。可乘客疼得浑身发抖,车上其他乘客也纷纷帮着求情。老刘心软了,观察后方没车后,将大巴停在了应急车道,并叮嘱乘客去护栏外解决,注意安全。
可刚停稳,交警就来了。交警认定老刘非紧急情况下违规停车,罚款200元,记12分。这对老刘来说犹如晴天霹雳,罚款事小,可记12分意味着他要暂时停岗,甚至可能丢掉工作。
老刘不服,将交管部门告上法庭。他的律师指出:应急车道是为紧急情况设立,本案关键在于判断停车是否属于紧急情况。从法律条文看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 ;《行政处罚法》也要求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。司法实践中,一般不把乘客生理需求认定为法律上的紧急情况,所以老刘行为构成违规停车。但本案中,交管部门处罚决定书使用的违法代码47050对应的是“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”,而老刘违法行为被认定为“违法停车上下客”,法律适用错误,导致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。最终,法院判决撤销对老刘的处罚。
案例二:司机按交警指示停车仍被罚
2023年9月,客车司机老刘(化名)驾驶大巴在高速行驶,一位乘客突然肚子疼得厉害,额头冒汗,请求停车。老刘通过后视镜看到乘客痛苦模样,担心出意外,立即联系高速交警说明情况。交警指示他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,并打开双闪警示灯。乘客下车后,老刘也下车查看,并帮忙联系服务区工作人员。
本以为事情圆满解决,几天后,老刘却收到罚单:罚款200元,扣12分,理由是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”。老刘懵了,自己按交警指示停车,怎么还被罚?他研究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发现,法律虽禁止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,但“因发生故障、事故等紧急情况,不得已停车的”除外。老刘认为乘客突发疾病,自己停车属“不得已停车”,且按规定开了双闪,不构成违法。于是将交警大队告上法庭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交警部门处罚决定缺乏充分证据支持,老刘在高速应急车道停车事出有因,属紧急情况下的合理行为,最终判决撤销处罚决定,老刘12分失而复得 。
案例三:应急车道停车酿事故
在新元高速石家庄新乐段的凌晨,一辆冀A牌照大客车行驶中,乘客闹肚子着急方便,再三请求下,司机经不住劝说,在第三车道和应急车界线上停下,却未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。乘客刚下车方便,一辆红色半挂车躲避不及,撞上大客车后掉进边沟。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,大客车司机肋骨骨裂,下车方便的乘客在提裤子时也被飞溅的玻璃扎伤了屁股 。
这三个案例,有的司机被处罚后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维权,有的却因应急车道停车引发事故。可以看出,乘客拉肚子憋不住在应急车道停车是否可行,不能一概而论。从法律规定来讲,应急车道主要用于车辆突发故障、交通事故、工程救险、医疗救护、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情况,一般不把乘客拉肚子等生理需求视为紧急情况。但在实际执法和司法实践中,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,比如是否对车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、是否采取了必要安全措施、距离服务区或出口的远近等 。
如果真遇到这种情况,司机最好先与乘客沟通,尽量坚持到服务区解决。若乘客情况危急,应立即联系高速交警,说明情况,按交警指示行动,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,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(夜间、雨雾等天气还应开启示廓灯、尾灯和后雾灯),其他人员撤到安全区域。这样既能保障自身权益,也能确保道路安全。
对于乘客拉肚子能否在应急车道停车,你怎么看?你觉得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该如何平衡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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