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传统医学理论认为“医食同源”,“药食同源”,很多中草药,既可作为治疗疾病的药物,同时也是很好的食品,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很多蔬菜、水果常常也都同时具有食与药两方面的性能。
《黄帝内经·太素》一书中写道:“空腹食之为食物,患者食之为药物”,反映出“药食同源”的思想。
随着经验的积累,药食才开始分化。在使用火后,人们开始食熟食,烹调加工技术才逐渐发展起来。在食与药开始分化的同时,食疗与药疗也逐渐区分。
《内经》对食疗有非常卓越的理论,如“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;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;小毒治病,十去其八;无毒治病,十去其九;谷肉果菜,食养尽之,无使过之,伤其正也”,这可称为最早的食疗原则。
由此可见,在中医药学的传统之中,论药与食的关系是既有同处,亦有异处。但从发展过程来看,远古时代是同源的,后经几千年的发展,药食分化,若再往今后的前景看,也可能返璞归真,以食为药,以食代药。
中国中医学自古以来就有“药食同源”(又称为“医食同源”)理论。这一理论认为:许多食物既是食物也是药物,食物和药物一样同样能够防治疾病。在古代原始社会中,人们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发现了各种食物和药物的性味和功效,认识到许多食物可以药用,许多药物也可以食用,两者之间很难严格区分。这就是“药食同源”理论的基础,也是食物疗法的基础。
中医药学还有一种中药的概念是:所有的动植物、矿物质等也都是属于中药的范畴,中药是一个非常大的药物概念。凡是中药,都可以食用,只不过是一个用量上的差异而已,也就是说法:毒性作用大的食用量小,而毒性作用小的食用量大。因此严格地说,在中医药中,药物和食物是不分的,是相对而言的:药物也是食物,而食物也是药物;食物的副作用小,而药物的副作用大。这就是“药食同源”的另一种含义。
滋养身体为“补”,排泄体内废物为“泻”,这些“补”或“泻”的药,都取自于食物,多在谷物、果实、豆类、蔬菜类、动物性食物和矿物质食物之中,如红小豆、黑豆、绿豆、冬瓜、黄瓜、海带、鲤鱼、葱、姜、薏米等,都具有利尿、消肿、发汗、解毒等作用。我们每天食用的蔬菜、谷物、水果等所有的食物,都既是食物又是药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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