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4日,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李家超在网志表示,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,具有最高法律地位、效力及权威。香港特区能够成立是源于宪法,香港基本法及“一国两制”方针也以宪法为依据而制定,没有宪法授权,就没有香港基本法及“一国两制”。
李家超说,中央颁布实施香港国安法,完善特区选举制度,始终依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办事,坚持“一国两制”原则。
李家超表示,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,香港特区政府将举办座谈会,增强社会的宪法意识。他还表示,会加强公务员对宪法、香港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的培训,通过培训及教育,让教师和学生更了解宪法和香港基本法。(总台记者 朱丹 金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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